关于免去徐绍史等职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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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五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2月24日的决定:
一、免去徐绍史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何立峰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二、免去XXX(女)的司法部部长职务;
任命张军为司法部部长。
三、免去高虎城的商务部部长职务;
任命钟山为商务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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