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规原文库 › 部门规章 › 关于修改《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

关于修改《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决定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15-06-24
施行日期
2015-06-24
制定机关
—
篇幅
全文约 263 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5年第13号

《关于修改〈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5年6月19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部长 杨传堂

2015年6月24日

关于修改《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投标招标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7年第8号)作如下修改:

将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注册资本一亿元人民币以上,”删除。

本决定自2015年6月24日起施行。

《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