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规原文库 ›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教师节的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教师节的决定

效力级别
法律
时效性
时效性待核实
公布日期
—
施行日期
1985-01-21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篇幅
全文约 87 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教师节

的决定

(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一日通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国务院关于建立教师节的议案,决定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法规正文取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flk.npc.gov.cn)官方发布文本的本地镜像, 按原样呈现、未作改写。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库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