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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江南通港、张家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决定

效力级别
法律
时效性
时效性待核实
公布日期
—
施行日期
1982-11-19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篇幅
全文约 139 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江

南通港、张家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决定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十九日通过)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提请批准长江南通港、张家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议案。决定:批准将长江南通港、张家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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