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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效力级别
法律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97-08-29
施行日期
1997-08-29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篇幅
全文约 160 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

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1997年8月29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长张德广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6年9月16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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