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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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的决定
(2016年9月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
同时,授权国务院可根据《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采取措施,并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审议结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所附关税减让表进行技术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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