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规原文库 ›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二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二届〕第二十六号——关于部分人大代表辞职、资格终止的公告

效力级别
法律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17-06-27
施行日期
2017-06-27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篇幅
全文约 401 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二届〕第二十六号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王亚非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冷新生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邓伟根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XXX、马光明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刘新齐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王亚非、冷新生、邓伟根、XXX、马光明、刘新齐的代表资格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XXX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截至目前,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12人。

特此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6月27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