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二届〕第二十八号——关于XXX、李朝兴、郑亨日、XXX的代表资格终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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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二届〕第二十八号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XXX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李朝兴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郑亨日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XXX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XXX、李朝兴、郑亨日、XXX的代表资格终止。
截至目前,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00人。
特此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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