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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4号--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等的人选

效力级别
法律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8-03-16
施行日期
2008-03-16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篇幅
全文约 191 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胡锦涛的提名,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3月16日决定:

XXX、XXX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梁光烈、陈炳德、李继耐、廖锡龙、常万全、靖志远、吴胜利、许其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08年3月16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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