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4号--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等的人选
本站法条索引:
按条文查看「哪些指南讲到了这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胡锦涛的提名,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3月16日决定:
XXX、XXX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梁光烈、陈炳德、李继耐、廖锡龙、常万全、靖志远、吴胜利、许其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08年3月16日于北京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