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物资管理部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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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物资管理部的决议
(1964年11月5日通过)
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二九次会议决定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资管理部,批准国务院撤销国家物资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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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物资管理部的决议
(1964年11月5日通过)
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二九次会议决定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资管理部,批准国务院撤销国家物资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