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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日期的决定

效力级别
法律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85-03-21
施行日期
1985-03-21
制定机关
—
篇幅
全文约 116 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日期的决定

(1985年3月21日通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85年3月27日在北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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