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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战争遗留爆炸物议定书》的决定

效力级别
法律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10-04-29
施行日期
2010-04-29
制定机关
—
篇幅
全文约 166 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战争遗留爆炸物议定书》的决定

(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 2003年11月28日经《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认为具有过分伤害力或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公约》缔约方会议通过的《战争遗留爆炸物议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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