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际电信公约》的决定
本站法条索引:
按条文查看「哪些指南讲到了这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际电信公约》的决定
(1985年6月18日通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我国出席国际电信联盟全权代表大会代表团正、副团长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982年11月6日在内罗毕签署的《国际电信公约》。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