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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国和加拿大领事协定的决定

效力级别
法律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98-12-29
施行日期
1998-12-29
制定机关
—
篇幅
全文约 152 字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国和加拿大领事协定的决定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批准1997年11月28日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部长钱其琛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渥太华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领事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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