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规原文库 › 法律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的决定

效力级别
法律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4-12-29
施行日期
2004-12-29
制定机关
—
篇幅
全文约 161 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关于

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的决定

(2004年12月29日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批准司法部部长张福森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4年4月21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协定》。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