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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第四附加议定书》的决定

效力级别
法律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91-10-30
施行日期
1991-10-30
制定机关
—
篇幅
全文约 125 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第四附加议定书》的决定

(1991年10月30日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批准我国政府代表于1989年12月14日在华盛顿签署的《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第四附加议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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