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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延长本届人民公社、镇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的决议

效力级别
法律
时效性
已废止
公布日期
1982-11-19
施行日期
1982-11-19
制定机关
—
篇幅
全文约 165 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延长

本届人民公社、镇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的决议

(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从一九七九年下半年开始试点到一九八一年年底结束的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人民公社、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全国统一延长到一九八三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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