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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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1982年8月23日通过)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82年11月在北京召开;拟定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听取国务院总理赵紫阳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等。开会日期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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