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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入《南极条约》的决定

效力级别
法律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83-05-09
施行日期
1983-05-09
制定机关
—
篇幅
全文约 100 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入《南极条约》的决定

(1983年5月9日通过)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1959年12月1日在美国华盛顿制定的《南极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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