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决定设立第三机械工业部并批准国务院设立城市建设总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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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决定设立第三机械工业部并批准国务院设立城市建设总局的通知
周恩来总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一九五五年四月九日第十二次会议决定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机械工业部,并批准国务院设立城市建设总局。
特此通知。
委员长 刘少奇
秘书长 彭 其
一九五五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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