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规原文库 › 法律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决定设立第三机械工业部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决定设立第三机械工业部并批准国务院设立城市建设总局的通知

效力级别
法律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55-04-09
施行日期
1955-04-09
制定机关
—
篇幅
全文约 137 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决定设立第三机械工业部并批准国务院设立城市建设总局的通知

周恩来总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一九五五年四月九日第十二次会议决定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机械工业部,并批准国务院设立城市建设总局。

特此通知。

委员长 刘少奇

秘书长 彭 其

一九五五年四月九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