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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拆解船舶监督管理规则》的决定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21-07-16
施行日期
2021-07-16
制定机关
—
篇幅
全文约 231 字

交通运输部令

2021年第9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拆解船舶监督管理规则〉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拆解船舶监督管理规则〉的决定》已于2021年7月14日经第1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21年7月16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拆解船舶监督管理规则》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拆解船舶监督管理规则》[(89)交安监字723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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