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拆解船舶监督管理规则》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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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令
2021年第9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拆解船舶监督管理规则〉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拆解船舶监督管理规则〉的决定》已于2021年7月14日经第1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21年7月16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拆解船舶监督管理规则》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拆解船舶监督管理规则》[(89)交安监字723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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