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规原文库 › 部门规章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22-09-26
施行日期
2022-09-26
制定机关
—
篇幅
全文约 366 字

交通运输部令

2022年第33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22年9月21日经第2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李小鹏

2022年9月26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六条第二款修改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工作”,删去第三款。

二、删去第九十八条、第一百零九条。

三、将“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修改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条文序号和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公布。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