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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19-10-21
施行日期
2020-01-01
制定机关
—
篇幅
全文约 284 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9年第26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9年10月16日经第2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19年10月21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4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6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将第三条第一款第七项修改为:“(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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