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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16-12-10
施行日期
2016-12-10
制定机关
—
篇幅
全文约 277 字

交通运输部令

2016年第79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6年12月8日经第2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部长 李小鹏

2016年12月10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5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交通运输部具体实施省际客船运输、省际危险品船运输的经营许可。”

二、将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的“20个工作日”修改为“15个工作日”。

本决定自2016年12月10日起施行。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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