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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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20年第15号
交通运输部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已于2020年7月2日经第2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20年7月6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0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中的“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修改为“交通运输部”,“国家海事管理机构”修改为“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二、删去第八十九条中的“船员服务簿”。
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发布。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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