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及其6个补充规定的决定
本站法条索引:
按条文查看「哪些指南讲到了这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20年第23号
现将《关于废止<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及其6个补充规定的决定》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商 务 部部长 王文涛
发展改革委主任 何立峰
2020年12月30日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关于废止《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及其6个补充规定的决定
经国务院批准,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其6个补充规定一并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及其6个补充规定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