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选举委员会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当选证书格式及制发办法的规定
中央选举委员会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当选证书格式及制发办法的规定
(1953年4月5日)
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当选证书的格式及其说明
(一)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当选证书的格式
(附注:
(一)当选证书和存根的格式内,各有四处括弧,这是表明填写什么的地位。正式的当选证书和存根上,不要把括弧印出来。
(二) 「当选写」的下面,是填写当选区域的名称。如果当选区域是乡、镇,只印出××县××乡、镇,不印出××市××区;如果是市辖区,只印出××市××区,不印出××县××乡、镇;如果是不设区的市,只印出××市,不印出××县××乡、镇和××市××区。
(三) 「选举委员会主席」的上面,是填写选举区域的名称。如果选举区域是乡、镇,只印出××县××乡、镇,不印出××市××区;如果是市辖区,只印出××市××区,不印出××县××乡、镇;如果是不设区的市,只印出××市,不印出××县××乡、镇和××市××区。)
(二)省、县、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当选证书的格式
(附注:
(一) 当选证书和存根的格式内,各有四处括弧,这是表明填写什么的地位。正式的当选证书和存根上,不要把括弧印出来。
(二) 「当选为」的下面,是填写当选区域的名称。如果当选区域是省,只印出××省,不印出××市和××县;如果是县,只印出××县,不印出××省和××市;如果是设区的市,只印出××市,不印出××省和××县。
(三) 「选举委员会主席」的上面,是填写选举区域的名称。如果选举区域是省,只印出××省,不印出××市和××县;如果是县,只印出××县,不印出××省和××市;如果是设区的市,只印出××市,不印出××省和××县。)
(三)关于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当选证书的说明
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当选证书规定单页式,分大小两种;
(一)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当选证书,一般规定为27×21公分。
(二)省、县和谈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当选证书,一般规定为32×26公分。
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当选证书的文辞,规定为:
当选证书
×××(当选人的姓名)当选为×××××(当选区域的名称)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此蹬。
×××(选举区域的名称)选举委员会主席(姓名)
一九五三年×月×日
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当选证书的印刷及纸张:
(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当选证书一律印一面,单色。
(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当选证书的用纸,应根据节约原则,就地取材,不作统一规定。
四、少数民族地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当选证书,应加印其本民族文字。
当选证书上全部文字译成其本民族文字后,直行的加在汉文之右,横行的加在汉文之上。
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当选证书的制发办法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欵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二、基层单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当选证书,一般由上一级的选举委员会印制,基层选举委员会填发。如:乡,镇所用的当选证书,由县选举委员会印制,乡、镇选举委员会填发,市辖区所用的当选证书,由市选举委员会印制,区选举委员会填发。
不设区的市所用的当选证书,得由其同级选举委员会印制。
三、省、县和设区的市人民代表木会代表当选证书的制、发,由其同级选举委员会统一办理。
四、各少数民族地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当选证书的格式及其制发,由其上级选举委员会参照本办法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