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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废止《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办法》的决定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25-06-04
施行日期
2025-06-04
制定机关
—
篇幅
全文约 242 字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令

〔2025〕第5号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关于废止〈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办法〉的决定》已经2025年4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2025年第7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财政部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 行长 潘功胜

财政部 部长 蓝佛安

2025年6月4日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关于废止《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办法》的决定

根据当前储蓄国债质押贷款业务管理工作实际,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决定废止《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办法》(银发〔1999〕231号文印发)。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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