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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效力级别
税务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时效性待核实
公布日期
2015-09-09
施行日期
—
制定机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篇幅
全文约 358 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税〔2015〕72号 公布 2015-09-09)

原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194570/content.html

(成文日期:2015-09-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根据《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docx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9月9日

法规正文取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flk.npc.gov.cn)官方发布文本的本地镜像, 按原样呈现、未作改写。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库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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