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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22-11-24
施行日期
2022-11-24
制定机关
—
篇幅
全文约 193 字

财政部令

第112号

《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于2022年11月11日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刘昆

2022年11月24日

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了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落实国企改革有关要求,我部对已出台的国企改革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13件。现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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