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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废止《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的决定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21-03-29
施行日期
2021-01-01
制定机关
—
篇幅
全文约 209 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105号

《关于废止<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21年3月19日由财政部2021年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财政部部长:刘昆

2021年3月29日

财政部关于废止《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了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做好有关制度调整后的衔接工作,决定废止《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86〕财预第228号)。

本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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