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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效力级别
法律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24-06-25
施行日期
2024-06-25
制定机关
—
篇幅
全文约 639 字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由福建省选出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台盟中央原常务副主席李钺锋,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2024年5月29日,福建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罢免李钺锋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由四川省选出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四川省资阳市委原副书记、市长王善平,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2024年5月29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罢免王善平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李钺锋、王善平的代表资格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李钺锋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撤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李钺锋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撤销。

本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49人。

以上报告,请审议。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024年6月25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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