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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确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黄润秋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效力级别
法律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16-03-16
施行日期
2016-03-16
制定机关
—
篇幅
全文约 181 字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确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接受黄润秋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确认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接受黄润秋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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