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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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2014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5月30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补选中共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辽宁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代省长李希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李希的代表资格有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认。
由河南省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驻马店市委原书记刘国庆,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本人提出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14年5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刘国庆的代表资格终止。
由辽宁省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辽宁方大集团董事局主席、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方威,因涉嫌违法犯罪,2014年5月30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罢免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方威的代表资格终止。
由重庆市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原党组副书记谭栖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2014年5月 15日,重庆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罢免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谭栖伟的代表资格终止。
现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予以公告。
本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 2977人。
以上报告,请审议。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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