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规原文库 › 法律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效力级别
法律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20-11-10
施行日期
2020-11-11
制定机关
—
篇幅
全文约 463 字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由黑龙江省选出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黑龙江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于飞,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责令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20年10月22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由江西省选出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XXX,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责令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20年10月19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于飞、XXX的代表资格终止。

本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52人。

以上报告,请审议。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020年11月10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