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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效力级别
法律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86-04-12
施行日期
1986-04-12
制定机关
—
篇幅
全文约 118 字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郑天翔院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对最高人民法院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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