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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关于废止《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14-07-04
施行日期
2014-07-04
制定机关
—
篇幅
全文约 220 字

环境保护部令

第27号

《关于废止〈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14年6月16日由环境保护部2014年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周生贤

2014年7月4日

附件

关于废止《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我部决定对2012年4月30日发布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部令第20号)予以废止。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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