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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征收中央直属发电厂的水力发电用水和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用水水资源费问题的答复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7-11-05
施行日期
2007-11-05
制定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篇幅
全文约 220 字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征收中央直属发电厂的水力发电用水和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用水水资源费问题的答复

(2007年11月5日 [2007]行他字第1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报来的《关于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诉大化瑶族自治县水利局征收水资源费及行政处罚上诉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国务院颁布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于2006年4月15日起施行,在该条例施行之后,应当根据该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水资源费。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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