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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与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如何适用问题的复函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97-03-07
施行日期
1997-03-07
制定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篇幅
全文约 205 字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公安部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与国务院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如何适用问题的复函

(1997年3月7日 [1996]法行字第19号)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赣高法行〔1996〕10号《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扣押财产行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经征求国务院法制局的意见,答复如下:

同意你院的第一种意见,即此类案件应适用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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