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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对关于《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理解问题的答复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14-10-31
施行日期
2014-10-31
制定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篇幅
全文约 169 字

对关于《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理解问题的答复

(2014年10月31日)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8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的规定,鉴定人需要出庭作证有两种情形:一是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二是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只要属于两种情形之一的,鉴定人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应当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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