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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生效的通知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12-11-06
施行日期
2012-11-06
制定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篇幅
全文约 190 字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生效的通知

(法办[2012]4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自2012年11月17日起生效。请根据该条约的规定,办理我国与菲律宾之间的刑事司法协助案件。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略)

2012年11月6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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