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财政部《对1954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推销工作中所发生问题的处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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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财政部《对1954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推销工作中所发生问题的处理办法》的通知
(法行字第828号 1955年1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分院、高级人民法院、直属市人民法院:
兹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955年1月4日(55)财公金字第1号《对1954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推销工作中所发生问题的处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希转知所属人民法院,作为处理有关案件时的参考。
附:财政部对1954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推销工作中所发生问题的处理办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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