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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西藏地区涉外公证事件统一由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批复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64-12-29
施行日期
1964-12-29
制定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篇幅
全文约 138 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西藏地区涉外公证事件统一由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批复

(1964年12月29日)

西藏分院:

(64)藏法办字第66号请示收到。关于在西藏地区办理涉外公证手续问题,同意你院意见,即:公民申请办理出生、死亡、亲属关系等等涉外证明文件,统一由中级人民法院办理,报送你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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