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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介绍信的行为是否属于可诉具体行政行为请示的答复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3-11-26
施行日期
2003-11-26
制定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篇幅
全文约 170 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介绍信的

行为是否属于可诉具体行政行为请示的答复

(2003年11月26日 [2003]行他字第17号)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大连市教育局出具介绍信的行为是否为具体行政行为的疑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介绍信的行为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属于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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