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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关于从2011年军队转业干部中招录1名医生的公告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11-07-15
施行日期
2011-07-15
制定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
篇幅
全文约 1,186 字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关于从2011年军队转业干部中招录1名医生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最高人民检察院拟从2011年军队转业干部中招录1名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为2011年军队转业干部,并参加了国务院军转办2011年7月3日组织的统一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

(二)具有医师执业相关资格证书,并从事医生执业工作5年以上,有丰富的医疗工作经验。

(三)性别、年龄、职级(含技术等级)不限。

(四)符合国家规定的京内安置条件。

二、招录岗位性质及工作职责

(一)招录岗位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医务室医师,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岗位工作职责:负责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干部体检的组织工作,并提出医疗保健建议;负责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有关重要会议和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负责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计划生育和爱国卫生工作。

三、招录工作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以在国务院军转安置网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spp.gov.cn,招录招聘专栏)下载打印《最高人民检察院2011年接收安置军转干部基本信息登记表》,填写完毕并经所在部队人事部门加盖公章后,连同医师执业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于2011年7月21日17时前一并传真至010-65288520。

(二)资格审查和确定面试人选

2011年7月22日,根据招录条件和报考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审查。从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5名面试人选,如报考人员少于5名,则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考察和体检

2011年7月25日组织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军官证、身份证和统一笔试成绩单、医师相关资格证书原件(未带上述证件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1名拟接收安置人选,并组织体检、考察。体检或考察中发现有影响接收安置情形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签卡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于2011年7月底或8月初签军转安置卡。

四、联系方式

联系 人:张洪良、韩飞

联系电话:010-65209135、9133

传真号码:010-65288520

附:最高检2011年接收安置军转干部基本信息登记表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附: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1年接收安置军转干部基本信息登记表

姓名

性别

籍贯

民族

出生年月

入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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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职务(级)

军衔

统考成绩

现部职别

军官证号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手机

住宅电话

电子邮箱

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取证时间

教 育 情 况

起止年月毕业院校系所学专业学制及

学习形式学历学位

入伍后工作经历

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级)

奖惩情况

职业

能力

描述

诚信承诺 我保证上述所填信息均属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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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组织部门(签章)

最高人民检察院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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