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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2025年度法律实习生接收人选的公告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25-03-10
施行日期
2025-03-10
制定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
篇幅
全文约 308 字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2025年度法律实习生接收人选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检察机关与法学院校交流合作,推动法学理论研究与检察实务融合互促发展,经研究,接收以下39名在校学生为最高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法律实习生(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锐有、毛添、尹旭、卢正己、卢怡、严可、杜金珅、杜星泽、求倩一、吴文博、邱泽航、何佳钰、何翊华、汪格亦、张欣月、张晴、张潇月、陈法钧、罗宇昂、周及锋、周鑫淼、侯依杨、祝安南、贺言、袁圣滔、聂一雄、徐洁茹、黄晨、戚述峰、盛余煌、崔玥、梁雨曼、韩宇桐、韩雨珊、韩俊妍、韩暁钰、程思溢、臧柯剑、熊昕旖。

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5年3月10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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