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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和《屠宰税暂行条例》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6-02-17
施行日期
2006-02-17
制定机关
—
篇幅
全文约 179 字

国务院令

(第459号)

1994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3号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自2006年2月17日起废止。对该规定中的烟叶收入征税,另行制定办法。

1950年12月15日政务院第六十三次政务会议通过,1950年12月19日政务院发布的《屠宰税暂行条例》自2006年2月17日起废止。

总 理 温家宝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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