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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决定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8-09-18
施行日期
2008-09-18
制定机关
—
篇幅
全文约 206 字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09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决定》经2008年9月1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 长 李长江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八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现决定对《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号)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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