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规原文库 › 部门规章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国有煤矿瓦斯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等两部规章的决定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15-07-20
施行日期
2015-07-20
制定机关
—
篇幅
全文约 297 字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3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等两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5年7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XXX

2015年7月20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等两部规章的决定

为适应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需要,现决定废止以下两部规章:

一、《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2005年1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21号公布)。

二、《国有煤矿瓦斯治理安全监察规定》(2005年1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22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