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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废止一批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26-07-23
施行日期
2026-10-01
制定机关
—
篇幅
全文约 374 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5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废止一批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26年7月22日第33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主任:郑栅洁

2026年7月23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废止一批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提升制度建设水平,我委组织开展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决定对《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57号)等69件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或废止。

附件:1.决定修改的规章目录

2.决定废止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信息

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废止一批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pdf

2、1.决定修改的规章目录.pdf

3、2.决定废止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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